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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要找新工作消息放出後,承蒙同學同事一直在幫我找.很感恩.

但我的條件很多,所以,為難了這些熱心的好朋友們.謝謝你們.

因為是為了小孩教育及接送問題而離職換工作的,所以,

新的工作也是要配合小孩的作息.請原諒我的條件多.


對於現任的工作,其實怎麼能夠說可以完全割捨,而沒有任何的留戀呢.

但工作與小孩,我會選擇小孩,不是什麼母愛真偉大啦之類的理由.

只是很單純的想陪著自己的小孩一起成長,不要在他們的成長路上缺席.

失去的這段,我想,是一輩子的都彌補不起的遺憾,


其實想到最壞的打算就是,把燕巢的房子賣了,我們就不會有這麼的壓力了.

但那是我們的吉祥地,所以,會一直努力維持住.

或許有些人會認為這樣會不會小題大做,有這麼嚴重嗎.一定要辭去工作嗎.

不是還有阿公阿嬤嗎,他們也可以幫忙啊.

但我認為我只是在完成我的任務,完成我甜蜜的負擔.

沒有親自陪自己小孩走過的人,我想是沒有任何資格來評論的.

而且我也堅信只有親自陪著走過的人,都會認為那是很值得的.很珍貴的.


反正,在目前的工作上,我的部分其實是任何人都可以取代的.

我的工作是沒什麼專業性的.只是我的離開會造成別人短暫的困擾與不便.

並不會真的有很的損失的.有跟沒有,其實是沒有很大的差別的.

所以,我的內疚會少一點,輕一點.

加油,加油.



回覆
 
  • 1樓

    1樓搶頭香

    嗯 經過經過

    有房子可以打拼也是一件很不錯的事喔
    有房子就要惜福

  • o61130 於 March 8, 2008 03:28 PM 回應 | 來源:218.171.220.217 | 刪除 | 設為隱藏 | 檢舉
  • 並沒有不惜福啊.
    只是說到最不得已的地步才會賣.
    但原則上是不會賣的.

  • 版主 於 March 9, 2008 08:40 AM 回覆 | 刪除 | 修改回覆
  • 2樓

    2樓頸推

    船到橋頭自然直 不要想太多了

  • naerong 於 March 10, 2008 06:52 PM 回應 | 來源:218.172.218.60 | 刪除 | 設為隱藏
  • 是這樣講沒錯,但有時也要計劃一下,
    保險不就是這個道理,預先防範啊

  • 版主 於 March 11, 2008 08:20 AM 回覆 | 刪除 | 修改回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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